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贵州贵安新区的批复(2014年)

贵州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设立贵州贵安新区的请示》(黔府呈〔2012〕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设立贵州贵安新区。贵安新区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和安顺市结合部,区域范围涉及贵阳、安顺两市所辖4县(市、区)20个乡镇,规划控制面积1795平方公里。贵安新区是黔中经济区核心地带,区位优势明显,地势相对平坦,人文生态环境良好,发展潜力巨大,具备加快发展的条件和实力。要把建设贵安新区作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探索欠发达地区后发赶超路子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努力推动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 贵安新区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欠发达地区城市发展建设新模式;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实力,带动周边地区共同发展,把贵安新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和生态文明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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