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贵州贵安新区的批复(2014年)
贵州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设立贵州贵安新区的请示》(黔府呈〔2012〕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设立贵州贵安新区。贵安新区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和安顺市结合部,区域范围涉及贵阳、安顺两市所辖4县(市、区)20个乡镇,规划控制面积1795平方公里。贵安新区是黔中经济区核心地带,区位优势明显,地势相对平坦,人文生态环境良好,发展潜力巨大,具备加快发展的条件和实力。要把建设贵安新区作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探索欠发达地区后发赶超路子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努力推动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
贵安新区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欠发达地区城市发展建设新模式;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实力,带动周边地区共同发展,把贵安新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和生态文明示范区。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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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199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平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6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2005年)
- 司法部关于修改《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的决定(2006年)
-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2014年)
- 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关于扩大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实施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2018年)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1997年)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的决定(2021年)
-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2014年)
- 文化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