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三江源国家公园的批复(2021年)
青海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公园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设立三江源国家公园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设立三江源国家公园。三江源国家公园设立后,相同区域不再保留其他自然保护地,相关未划入国家公园区域的管控要求通过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予以明确。原则同意《三江源国家公园设立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国家代表性、全民公益性的国家公园理念,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保护,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农牧民生产生活的关系,维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永续发展,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政策支撑,为构建中国特色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贡献。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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