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的意见(2005年)

长期以来,国家积极发展木材节约和代用,进行木材生产加工剩余物综合利用、木材防腐等保护处理、废旧木制品回收利用与再生利用,以非木质材料替代木材,取得积极成效。但是,当前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仍然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木材消费行为、消费结构还不合理,生产加工、保护处理、回收利用的水平较低。为进一步提高木材资源利用效率,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充分认识木材节约和代用的重要意义

(一) 木材节约和代用是缓解木材供需矛盾、实现木材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途径。我国是世界上木材资源相对短缺的国家,森林覆盖率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3/5,人均森林面积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4。随着木材消费量的不断增加,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加快发展木材节约和代用,对满足市场需求,抑制森林超限额采伐,保持生态平衡,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维护我国积极保护自然环境的国际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二) 木材节约和代用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木材综合利用率仅约为60%,而发达国家已经达到80%以上,木材防腐比例仅占商品木材产量的1%,远远低于15%的世界平均水平。木材生产和消费方式不合理,加工水平落后,回收利用机制不健全,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必须把木材节约和代用作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作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工作力度,充分挖掘潜力,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和循环利用率,减少木材不合理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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