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2022年)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将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
二、
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后规划面积为10.3841平方公里,共三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8.838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经一路,南至纬三路,西至经十一路,北至经七路;区块二规划面积0.052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滨河路,南至千秋大道,西至经一路,北至天康大道;区块三规划面积1.493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秦金路,南至平行三道,西至百盛路,北至345国道。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界址点坐标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发布。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九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8年)
- 国务院关于核事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2007年)
- 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 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7年)
-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年)
- 关于在全国推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的通知(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
-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