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5年)
建设部:
你部《关于建立全国城市出租汽车清理整顿部际联席会议的请示》(建城〔2005〕21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建设部牵头的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
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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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业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6年)
- 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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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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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