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5年)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广州市行政区划的再请示》(粤府〔2005〕2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撤销广州市东山区、芳村区,设立广州市南沙区、萝岗区。
二、
将原东山区的行政区域,白云区的矿泉街道,天河区的登峰街道、天河南街道的杨箕和中山一2个居委会、沙东街道部分区域划归越秀区管辖。越秀区人民政府驻越华路。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江苏省高邮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2018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2024年)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的决定(202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1988年)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2015年)
- 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2011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