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3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李克强 国务院总理
副主任:张高丽 国务院副总理
委 员:肖 捷 国务院副秘书长
刘 鹤 中央财办主任
王 毅 外交部部长
徐绍史 发展改革委主任
万 钢 科技部部长
苗 圩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耿惠昌 安全部部长
楼继伟 财政部部长
姜大明 国土资源部部长
周生贤 环境保护部部长
杨传堂 交通运输部部长
陈 雷 水利部部长
高虎城 商务部部长
刘士余 人民银行副行长
蒋洁敏 国资委主任
王 军 税务总局局长
杨栋梁 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尚福林 银监会主席
王冠中 解放军副总参谋长
吴新雄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长
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能源局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7月4日
- 保监会关于执行《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年)
-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199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及网络执行查控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2016年)
-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06年)
- 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2007年)
-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5年)
-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在中国境内指定的销售代理直接进入和使用外国计算机订座系统许可管理暂行规定(2016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数字化景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197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