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撤销昭通地区设立地级昭通市的批复(2001年)

云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昭通地区设立地级昭通市的请示》(云政发〔2000〕1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撤销昭通地区和县级昭通市,设立地级昭通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昭阳区。
二、 昭通市设立昭阳区,以原县级昭通市的行政区域为昭阳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爱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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