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湖南湘西民用机场的批复(2016年)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湘西民用机场项目立项的请示》(湘政〔2016〕1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新建湖南湘西民用机场。机场性质为国内支线机场,场址位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花垣镇老天坪村附近。
二、
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飞行区等级指标4C,新建一条长2600米的跑道;航站区按满足2025年旅客吞吐量3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450吨的目标设计,新建航站楼3000平方米、站坪机位4个;配套建设通信、导航、气象、供油、消防救援等辅助生产设施。
三、
项目总投资约16.86亿元。原则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和湖南省共同筹措解决,具体资金安排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
四、
该机场建成后,由地方经营管理,民航局实行行业管理。
其他事宜请商有关方面办理。
国务院
中央军委
2016年10月10日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
- 卫生部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的决定(2018年)
-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20年)
- 关于废止《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2021年)
- 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2017年)
-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章程(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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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改、废止《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等十三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