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2018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滨海湿地(含沿海滩涂、河口、浅海、红树林、珊瑚礁等)是近海生物重要栖息繁殖地和鸟类迁徙中转站,是珍贵的湿地资源,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近年来,我国滨海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长期以来的大规模围填海活动,滨海湿地大面积减少,自然岸线锐减,对海洋和陆地生态系统造成损害。为切实提高滨海湿地保护水平,严格管控围填海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一)
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活动,有利于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提升生物多样性水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有利于深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促进陆海统筹与综合管理,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推动实施海洋强国战略;有利于树立保护优先理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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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2017年)
- 保监会关于废止部分保险中介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09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的决定(200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西兰领事协定》的决定(2004年)
- 国家公园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
- 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201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198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2011年)
- 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