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2018年)

甘肃、青海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发改规划〔2017〕21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着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着力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和功能配套,着力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推动高质量、特色化发展,把兰州—西宁城市群培育发展成为支撑国土安全和生态安全格局、维护西北地区繁荣稳定的重要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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