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0年)

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审批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订)的请示》(闽政〔1997〕文27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年至201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 厦门市是我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厦门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把厦门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现代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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