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2014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
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事关广大官兵切身利益,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对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在军队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建立健全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及时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组织广大法律援助人员深入军营,为官兵普及法律知识;积极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努力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但仍存在保障机制不够完善,法律援助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决策部署,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有效满足军人军属法律援助需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和总体要求

(一) 充分认识重要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是中国特色法律援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和部队有关部门的重要任务,对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军地各级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积极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各地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申请条件、事项范围的规定不一致;军队律师人员较少,难以满足军人军属法律援助需求;军地有关部门协作机制不够健全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军队各级要高度重视解决这些问题,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切实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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