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申请、审批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管理工作。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涉外工作管理办法(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法槌的通知(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2017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十堰海关的批复(2003年)
- 保监会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2012年)
- 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主要官员和检察长任职的通知国务院(2019年)
-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批)的决定(2013年)
-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
- 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名称规范(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