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2013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各地电子商务应用,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均衡发展,针对当前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结合电子商务应用促进工作的实际需求,根据《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和《商务部“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商电发〔2011〕375号)的有关要求,提出以下意见:
一、 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
工作目标。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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