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
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
除本规范规定的文书样式外,省级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应文书,并报卫生部备案。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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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年)
- 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2020年)
- 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3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上移动卫星通信管理规则》的决定(1984年)
- 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的通知(2019年)
- 消防监督条例(1957年)
-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