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区调整柳州市部分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2002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撤销柳州市郊区调整市辖区行政区划的请示》(桂政报〔2001〕45号)及有关补充请示收悉。同意撤销柳州市郊区,将原郊区的长塘镇、沙塘镇、石碑坪镇、洛埠镇、白露乡和黄村乡的白沙、黄村、雅莲3个村划归柳州市柳北区管辖,羊角山镇的水南、驾鹤、鸡喇、社湾、阳和5个村和鸡喇居委会划归柳州市鱼峰区管辖,太阳村镇、西鹅乡和羊角山镇的新云、门头、帽合3个村以及黄村乡的渡口、基隆、磨滩3个村划归柳州市柳南区管辖,柳东镇和鱼峰区的潭中街道划归柳州市城中区管辖。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们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〇〇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2008年)
-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铝业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国铝业公司成员单位名单(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县级五家渠市的批复(2002年)
- 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
-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2017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2013年)
-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2013年)
- 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4年)
- 临时入境机动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办法(198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