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陈国基等26人任职的通知(2022年)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
陈国基等26人任职的通知
国人字〔2022〕184号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李家超的提名,国务院2022年6月19日决定,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下列主要官员:
任命陈国基为政务司司长;
任命陈茂波为财政司司长;
任命林定国为律政司司长;
任命卓永兴为政务司副司长;
任命黄伟纶为财政司副司长;
任命张国钧为律政司副司长;
任命杨何蓓茵(女)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任命麦美娟(女)为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
任命邓炳强为保安局局长;
任命曾国卫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
任命卢宠茂为医务卫生局局长;
任命许正宇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任命蔡若莲(女)为教育局局长;
任命宁汉豪(女)为发展局局长;
任命丘应桦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任命何永贤(女)为房屋局局长;
任命林世雄为运输及物流局局长;
任命孙玉菡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任命谢展寰为环境及生态局局长;
任命孙东为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
任命杨润雄为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
任命胡英明为廉政专员;
任命林智远为审计署署长;
任命萧泽颐为警务处处长;
任命区嘉宏为入境事务处处长;
任命何珮珊(女)为海关关长。
国务院
2022年6月19日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防治重大疾病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15年)
- 民用航空标准化管理规定(2016年)
- 教育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 关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2001年)
- 内地与香港过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管理办法(2018年)
-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2020年)
- 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补充规定(2008年)
-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16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11年修订)(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