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2009年)
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证券营业网点监管,提升证券公司服务水平,增强证券行业竞争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作如下规定:
一、 证券营业部设立
(一)
证券公司申请在住所地证监局辖区内设立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区域内设点),应当符合下列审慎性要求:
1.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已按规定实施第三方存管。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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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2013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二批)(2014年)
-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
- 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2019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2005年)
- 辽宁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2001年)
- 民用航空航行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2003年)
- 关于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改革的意见(2000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2021年)
-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决定(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