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00年)
(二〇〇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经过十多年的科技体制改革,我国科研机构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已发生重大变化。市场需求对研究开发的导向作用不断增强,科研机构面向市场的自我发展活力有所提高;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进行了企业化转制试点,科技力量布局的调整有了新的突破。但是,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科研机构管理体制仍然存在着条块分割、分散重复、人员过多、效率不高、面向市场的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必须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发〔1999〕14号)的要求,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科技力量布局和资源配置。为此,对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 科研机构深化改革的目标和方向
(一)
改革的目标。
按照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强科技创新、加速成果转化的总要求,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全面优化科技力量布局和科技资源配置;加快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科研机构改革步伐,使其适应市场需求,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国家以支持项目为主,通过竞争择优方式扶持技术创新活动;国家财政科技投入集中用于应由国家支持、亟需发展的领域和少数精干、高水平的重点科研机构;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管理和运行机制。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1995年)
- 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4年)
- 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2022年)
- 商务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六个规章的决定(2003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国铁集团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第2款的批复(1998年)
- 商务部决定宣布失效的部门规章目录(2010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限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湛江海关和江门海关调整为正厅级直属海关的复函(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