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2001年)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企业生产资料的获取与产品营销范围日趋扩大,社会生产、物资流通、商品交易及其管理方式正在并将继续发生深刻的变革。与此相适应,被普遍认为企业在降低物质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外的“第三利润源”的现代物流业正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兴起。
现代物流泛指原材料、产成品从起点至终点及相关信息有效流动的全过程。它将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信息等方面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供应链,为用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
我国现代物流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与先进国家相比尚有很大差距,但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加快我国现代物流发展,对于优化资源配置,调整经济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增强综合国力和企业竞争能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我国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具有非常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
关于现代物流发展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的加快,现代物流将成为我国经济新世纪发展的重要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各地政府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现代物流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抓住有利时机,加快发展步伐。
发展现代物流的指导思想: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降低物流成本和提高综合服务质量为中心,大力提高全社会对现代物流理念的认识,切实增强我国企业及其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
发展现代物流的总体目标:积极采用先进的物流管理技术和装备,加快建立全国、区域、城镇、企业等多种层次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物畅其流、快捷准时、经济合理、用户满意的社会化、专业化现代物流服务网络体系。
二、
积极培育现代物流服务市场
工商企业要转变传统观念,树立现代物流意识,充分认识优化物流供应链管理是降低生产总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竞争力,获取新的利润源的重要手段。鼓励工商企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将原材料采购、运输、仓储和产成品加工、整理、配送等物流服务业务有效分离出来,按照现代物流管理模式进行调整和重组,既可自己承担部分或全部的物流业务,也可将其部分或全部业务委托给专业物流企业承担,以培育和发展物流市场。
交通运输、仓储配送、货运代理、多式联运等企业要从实际出发,根据自身比较优势,紧紧围绕用户的需求,提供优质高效的部分或全程物流服务。物流服务市场的供给能力增强和服务质量提高,不仅可以满足市场和用户的需要,还可以引导和开发各类企业及全社会对物流服务的需求。
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我国工商领域由企业物流向社会专业物流的转变。社会化、专业化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出现,是社会化分工和现代物流发展的方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要充分发挥其专业化、规模化的优势,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将物流服务与工商企业的生产和营销紧密融合,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功能,真正具备为用户优化物流管理提供策划设计、组织运筹和实际操作等综合服务的能力。
鼓励物流企业之间加强联合,支持工商企业与物流企业、物流企业与运输、仓储、货代、联运、集装箱运输等企业结成合作联盟,以提高我国物流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提倡物流企业经营主体、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物流服务形式的多样化。
三、
努力营造现代物流发展的宏观环境
政府部门在现代物流发展中要从政策法规方面提供保障,推进物流发展的市场化进程,为各类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为物流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提供宽松的宏观环境。
各地政府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引入竞争机制,简化相关程序和手续。基于我国现代物流发展刚刚起步,政策的导向应立足于加快发展。谨防政出多门,草率定规,出现新的政策性、体制性障碍。
按照现代物流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必须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经营行为,加强对不正当行政干预和不规范经营行为的制约,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使各类物流企业能够平等地进入市场,在竞争中优胜劣汰。
政府有关部门要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帮助解决物流企业在跨地区经营中遇到的工商登记、办理证照、统一纳税、城市配送交通管制、进出口货物查验通关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逐步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的物流服务及管理体系。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14年)
- 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和辽宁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199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3年)
-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2002年)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4月)
- 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3月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21年)
- 外交部长唐家璇2001年4月4日就日本右翼教科书问题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的实施办法(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广东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2022年)
- 国务院关于编制200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