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4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对因改革影响机构合法性和执法合法性的规章尽快予以清理,现决定废止1999年11月23日以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7号公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复议办法》和2006年1月28日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5号公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6年)
-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复议办法(199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年)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2004年)
-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修正案(2012年)
- 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关于印发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和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的通知(2017年)
- 在2024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欢迎宴会上的祝酒辞………………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4年)
- 水利部特定飞检工作规定(试行)(2019年)
-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2006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6年)
-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