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4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对因改革影响机构合法性和执法合法性的规章尽快予以清理,现决定废止1999年11月23日以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7号公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复议办法》和2006年1月28日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5号公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6年)
-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复议办法(1999年)
- 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2003年)
- 关于推动民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2018年)
- 交通运输部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邮政局关于协同推进农村物流健康发展加快服务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2015年)
- 财政部关于修改《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办法》的决定(2017年)
- 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2014年)
-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980年)
-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税收管理的通知(2005年)
- 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2015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工作的若干意见(2009年)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