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为着力解决驻村帮扶中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更好发挥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生力军作用,现就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为目标,确保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精准、帮扶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二)
基本原则
——坚持因村选派、分类施策。根据贫困村实际需求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做到务实管用。坚持因村因户因人施策,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驻村工作队绩效的基本依据。
——坚持县级统筹、全面覆盖。县级党委和政府统筹整合各方面驻村工作力量,根据派出单位帮扶资源和驻村干部综合能力科学组建驻村工作队,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一村一队。驻村工作队队长原则上由驻村第一书记兼任。
——坚持严格管理、有效激励。加强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从严从实要求,培养优良作风。健全保障激励机制,鼓励支持干事创业、奋发有为。
——坚持聚焦攻坚、真帮实扶。驻村工作队要坚持攻坚目标和“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将资源力量集中用于帮助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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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2013年)
- 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警示标识、登记标识通则》有关事项的通知(2011年)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2016年)
- 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8年)
-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关于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的通知(2019年)
- 关于受理台胞国际申请的通知(2017年)
- 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2014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的决定(2017年)
-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2016年)
- 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