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减少“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严防死守,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坚持“人”、“物”同防,规范做好直接接触进口物品人员的个人防护、日常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对重点场所采取严格的环境监测和卫生措施,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发挥发热门诊等“哨点”作用,强化“两节”期间医疗检验、院感控制、疫情处置等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引导群众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良好习惯。
二、
用心用情关爱困难群众。按时足额发放社保待遇,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畅通社会救助渠道,确保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组织开展对困难老年人、孤儿、留守妇女和儿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走访慰问和关心关爱,确保他们有饭吃、有暖衣、有避寒场所。统筹做好救灾资金和物资调拨发放等工作,把受灾群众冷暖安危放在心上。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三、
着力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加强煤电油气运供需监测,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肉类、蔬菜等重要储备商品管理,确保粮油肉蛋菜果奶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运行。根据节日特点组织开展产销衔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监管、价格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创作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高质量文化文艺产品,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更好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倡导健康向上的网上网下节日文化活动。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引导推进文明旅游。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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