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2015年)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提出如下意见。
一、 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一)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通过立案登记制改革,推动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二)
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方便当事人诉讼,做到公开、透明、高效。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2023年)
-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四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7年)
- 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2003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4年)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16年)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年)
-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