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2007年)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以下简称公安民警)着装,是指公安机关在编在职的职业制人民警察按照规定,穿着全国公安机关统一的制式服装。
第三条
除规定情形外,公安民警在工作时间应当着装。
第四条
公安民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着装:
(一)执行特殊侦查、警卫等任务或者从事秘密工作不宜着装的;
(二)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
(三)女性公安民警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四)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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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7年)
- 水质监测质量和安全管理办法(2022年)
-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的通知(2011年)
- 中医药局国家民委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2018年)
- 公安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2018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废止《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批复(2006年)
- 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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