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2016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改进和提升扶贫金融服务,增强扶贫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准确把握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
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深刻内涵,瞄准脱贫攻坚的重点人群和重点任务,精准对接金融需求,精准完善支持措施,精准强化工作质量和效率,扎实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坚持精准支持与整体带动结合,坚持金融政策与扶贫政策协调,坚持创新发展与风险防范统筹,以发展普惠金融为根基,全力推动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到村到户到人,努力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都能按需求便捷获得贷款,让每一个需要金融服务的贫困人口都能便捷享受到现代化金融服务,为实现到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撑。
二、 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多元化融资需求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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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决定(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200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2005年)
- 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00年)
-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2022年)
- 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旧机电设备进口手续的通知(2009年)
-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8号(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