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决定(2004年)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于2001年5月22日在斯德哥尔摩通过、同年5月23日中国政府签署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同时声明,根据《公约》第25条第4款的规定,对附件A、B或者C的任何修正案,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该修正案交存了批准、接受、核准或者加入书之后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2019年)
- 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职业教育和培训等工作的通知(2009年)
-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1年)
- 关于促进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应对金融危机的若干意见(2009年)
-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4年)
- 外交部发言人2000年9月8日发表谈话(2000年)
-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2015年)
- 教育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2015年)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决定(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