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决定(2004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决定(2004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决定(2004年)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于2001年5月22日在斯德哥尔摩通过、同年5月23日中国政府签署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同时声明,根据《公约》第25条第4款的规定,对附件A、B或者C的任何修正案,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该修正案交存了批准、接受、核准或者加入书之后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2017年)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2019年) 在德米雷尔总统举行的欢迎宴会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2000年) 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2001年)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08年) 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200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8年)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教育电视台第一套节目落地覆盖工作的意见(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