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2006年)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作如下修改:
第十三条修改为:“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本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调整后,重新公布。
- 国防交通条例(1995年)
- 在第26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强(2023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廉租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2008年)
- 国务院关于征收私营企业投资者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规定(1988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决定(2021年)
- 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 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2000年)
-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意见(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年)
- 农业农村部关于支持长江经济带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