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2019年)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早在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启动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下简称“千万工程”)。15年来,浙江省委和省政府始终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一以贯之地推动实施“千万工程”,村容村貌发生巨大变化。目前,全省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建制村全覆盖,卫生厕所覆盖率98.6%,规划保留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率97%,村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造就了万千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树立了标杆。“千万工程”被当地农民群众誉为“继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党和政府为农民办的最受欢迎、最为受益的一件实事”。2018年9月,浙江“千万工程”获联合国“地球卫士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推广浙江好的经验做法,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会同浙江省有关方面,研究提出了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 深入学习推广浙江经验意义重大
浙江“千万工程”起步早、方向准、举措实、成效好,对全国各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具有重要示范带动作用。
(一)
深入学习浙江经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浙江经验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充分展示了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就。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浙江经验,多举措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多渠道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多形式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才能实现农村生态美与百姓富的统一。
(二)
深入学习浙江经验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浙江省在推进“千万工程”中,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福祉作为根本出发点,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深入学习浙江经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才能持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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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2022年)
- 汽车运输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检验管理办法(2003年)
-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2001年)
- 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2006年)
- 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2011年)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