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规范低碳产品认证活动,引导低碳生产和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低碳产品认证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低碳产品,是指与同类产品或者相同功能的产品相比,碳排放量值符合相关低碳产品评价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产品。
本办法所称低碳产品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碳排放量值符合相关低碳产品评价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2013年)
- 国家民委双语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撤销资阳地区设立地级资阳市的批复(2000年)
- 西部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 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讲话………………………………………………………………………………………习近平(202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认可和协助香港特别行政区破产程序试点工作的意见(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襄樊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1986年)
- 供港澳活羊检验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