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第三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二)企业年金基金,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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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1999年)
- 载人自由气球适航规定(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2018年)
- 铁路机车车辆鸣笛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
-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2009年)
-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