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第三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二)企业年金基金,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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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16年)
- 国务院关于《秦皇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2007年)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199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1985年)
- 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暨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2002年)
- 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
- 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