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印邮票图案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一条
为保障邮政通信生产的正常进行,维护邮资凭证的发行秩序,加强仿印邮票图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仿印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票图案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邮票图案,是指由国家邮政主管部门发行的,具有特定内容画面,有“中国邮政”或者“中国人民邮政”字样和邮政资费面值等邮票基本特征组成的图案,包括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和邮资邮简上的邮票图案。
本办法所称的仿印邮票图案,是指在各种材料、介质的制品上仿印、仿制,(以下统称“仿印”)具有前款规定的特定内容画面或者连带其他基本特征的邮票图案印件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邮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仿印邮票图案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邮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邮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本省(区、市)内仿印邮票图案的管理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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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仿印邮票图案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199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决定(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1979年)
- 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202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05年)
-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HAF604)(2007年)
- 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2018年)
- 关于实施经营者集中资产或业务剥离的暂行规定(2010年)
-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