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业综合治理销售误导评价办法(试行)(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人身保险销售行为,防范和治理人身保险销售误导问题,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科学、合理、客观地评价并披露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的效果,促进人身保险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销售误导,是指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违反《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通过欺骗、隐瞒或者诱导等方式,对有关保险产品的情况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说明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采用两种方法对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效果进行评价:
(一)根据综合治理销售误导效果评价指标得分对各人身保险公司治理销售误导工作效果进行评价。
(二)利用保监会、保险行业协会等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开展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人身保险业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的评价和意见。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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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撤销丽水地区设立地级丽水市的批复(2000年)
- 旅游局关于修改《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废止《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的决定(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领导成员的通知(2005年)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11年)
-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2014年)
-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2004年)
- 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