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的决定(2019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4号)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八条第五项修改为:“(五)使用空域已经批准”。
增加一项,作为第六项:“(六)飞行程序和运行标准符合民航局的规定”。
二、
将第十七条第一项修改为:“(一)机场关闭后,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被撤销机场使用许可的”。
本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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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11年)
- 责令经营者暂停相关营业的规定(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2011年)
- 基准气候站观测环境保护规定(198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2010年)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1999年)
-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弩管理的通知(199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10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