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联合声明(2005年)
一、
应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农德孟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陈德良的邀请,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于2005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对越南进行了正式友好访问。访问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国家主席与农德孟总书记、陈德良国家主席举行了会谈,分别会见了越南政府总理潘文凯、国会主席阮文安,并应邀在越南国会发表了演讲。双方领导人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就进一步加强和发展两党两国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取得了广泛共识。
双方认为这次成功访问将中越两党两国睦邻友好与全面合作关系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发展水平,同时也将对本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发展与合作产生积极影响。
二、
双方对两党两国在探索符合各自国情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中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感到高兴。中国方面衷心祝愿并相信越南共产党和越南人民在建设民富国强、社会公平、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祖国的宏伟事业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就。越南方面坚信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事业中一定会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三、
双方回顾和总结了中越两国建交55年来,特别是关系正常化以来,两党两国睦邻友好与全面合作关系取得的丰硕成果,一致认为,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信任、相互合作是两党两国关系稳定、健康和顺利发展的重要经验,中越友好是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的宝贵财富,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是新时期发展两党两国关系的指导方针,永做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是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的共同目标。
双方认为,增进友好互信,推动互利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符合中越两国的根本利益。为此,双方决心从大局和战略高度出发,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深化和拓展两党两国关系,继续保持高层互访的良好传统,加强党政部门、议会、群众团体和地方在政治、经济、外交、国防、公安、安全、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深化治党治国和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经验交流,进一步巩固和加深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特别是加强对中越两国青年进行中越友好传统的宣传和教育,使中越世代友好深深植根于两国人民心中,推动两党两国关系不断开创新局面。
四、
双方对近年来两国经贸关系发展表示满意。双方一致同意,力争提前实现201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00亿美元的目标。
双方表示愿意进一步推动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双方同意本着积极务实的精神,进一步扩大贸易规模,并共同采取措施促进双边贸易平衡发展;双方密切配合,积极推动两国大型经济合作项目;共同鼓励和推动两国企业开展长期合作,积极开展双向投资和多种形式的互利经济合作;加强配合,共同为双方企业合作创造便利条件。双方对中越“两廊一圈”经济合作研究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并对其合作前景充满信心。
双方对两国顺利完成关于越南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市场准入谈判给予高度评价。中方表示,坚决支持越南早日加入世贸组织。双方同意加强在地区和国际经贸事务上的合作,共同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
双方签署了经济技术合作协定等文件。越方对中方的援助及一贯支持越南经济发展表示感谢。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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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安徽省绩溪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1993年)
- 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8年)
- 温家宝接受日本新闻媒体联合采访(2007年17)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委派调解机制的指导意见(2020年)
- 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的批复(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