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199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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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2018年)
- 关于修改《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01年)
- 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15年)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19年)
- 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0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
- 国务院关于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行政区域边界部分地段划分的批复(2001年)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98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