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16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9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9年)
第一条
为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以下简称水上水下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本辖区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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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视收视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2001年)
-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2013年)
- 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2024年)
-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03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2019年)
- 统借自还主权外债会计核算暂行办法(2011年)
-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2024年)
- 国际航空运输价格管理规定(2020年)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