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2号)作如下修改:
一、
在第四条第二款后增加两款,分别作为第三款、第四款:“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为邮政管理部门。”
二、
将第二十八条中的“当地省级邮政管理机构”修改为“所在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
三、
将第三十四条中的“省级邮政管理机构”修改为“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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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废止《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的决定(200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2006年)
- 水路运输违章处罚规定(2009年)
- 鼠疫地区猎捕和处理旱獭卫生管理办法(199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调整漯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199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2017年)
- 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2015年)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