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199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置,加强编制管理,提高行政效率,根据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应当适应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行使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职权。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具体工作。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年)
-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2019年)
-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城镇化发展重点专项规划(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
-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2014年)
- 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2019年)
-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政策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