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尤曾家丽等9人职务任免的通知(2000年)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0年2月25日决定:
任命尤曾家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
任命叶澍堃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局局长;
任命李淑仪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局局长;
任命林焕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局长;
任命王永平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任命罗范椒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统筹局局长。
免去邝其志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职务;
免去叶澍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局局长职务;
免去林焕光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许仕仁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永平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统筹局局长职务;
免去蓝鸿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局长职务。
国务院
二〇〇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年)
-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
- 关于修改《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第十二条的决定(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2002年)
-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2020年)
- 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2019年)
-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001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国铁集团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