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称八六三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要求,结合八六三计划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八六三计划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专项拨款,用于研究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高技术问题,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培育高技术产业生长点。
第三条
八六三计划的经费管理工作,在财政部统一领导下,由科学技术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以下简称归口部门)分级归口管理,并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专家在管理与决策过程中的评议和咨询作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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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78号(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撤乡设镇工作的通知(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0年)
- 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2005年)
- 中英两国联合声明(2004年)
-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200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4年)
- “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2021年)
- 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3月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