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2013年)
-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
-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2013年)
- 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2019年)
- 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2019年)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2013年)
-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煤矿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的防治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有关突出防治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本规定所称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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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2019年)
- 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
- 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关于对汶川地震灾区困难群众实施临时生活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年)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发展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若干意见(200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1999年)
-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四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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