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北京宣言(2000年)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的邀请,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于2000年7月17日至19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国事访问,两国元首在北京举行了正式会谈。
访问期间,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李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李瑞环分别与普京总统举行了会见。
两国元首全面回顾了近10年来中俄两国关系的发展历程,满意地指出,1996年宣布建立的中俄平等信任、面向21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完全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强调发展平等信任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的全面合作、巩固中俄两国人民的友谊、推动世界多极化和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两国元首认为,21世纪的到来将为中俄关系的发展开辟更加广阔的天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将在战略协作的基础上继续增进睦邻友好,扩大互惠互利合作,实现携手发展,共同繁荣。两国将加强在国际事务中的协作,促进世界的和平与稳定。
为此,中俄元首特发表宣言如下:
一、
中国和俄罗斯签署和通过的所有政治文件是两国关系得以良好发展的牢固基础。中国和俄罗斯恪守其各项原则和精神,决心不断努力,将两国关系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
中国和俄罗斯将继续保持两国高层领导人之间的密切接触和经常交往,以多种方式就双边关系和国际形势的重大问题交换意见。两国外交、国防、执法、经济、科技等部门将保持经常和密切的交流,加强协调与合作。这有利于增进两国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加强中俄的全面战略协作。
三、
中国和俄罗斯在国际舞台上支持谋求和平、稳定、发展与合作的力量,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集团政治,以及企图修改国际法基本准则、用武力施压或干涉主权国家内政的行为。
中国和俄罗斯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有责任共同努力维护联合国及其安理会在国际事务中,首先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主导作用,以推动世界多极化进程向前发展。
两国元首对2000年7月5日在杜尚别举行的有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参加的“上海五国”元首会晤的结果表示满意,认为五国合作达到了新的水平。中国和俄罗斯愿全面促进“上海五国”框架内的合作。
中国和俄罗斯在确保两国周边地区的安全与稳定方面具有共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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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武汉航空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2003年)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01年)
- 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年)
- 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的规定(2011年)
- 海洋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7年)
-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教育电视台第一套节目落地覆盖工作的意见(2006年)
- 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编报规则(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