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2013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
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在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近期一些地区和部门又出现了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的现象,损害党风政风,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
(一)
停止新建、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严禁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的用途。
(二)
停止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城市改造、城市规划等理由在他处重新建设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购置楼堂馆所。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2009年)
- 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2018年)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2001年)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
- 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银监会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1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