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5年)
根据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对有关部门规章进行清理,决定对以下6件部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 对《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作出如下修改:
(一)
将第十三条第(一)项中“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二)
删除第十三条第(二)项。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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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2年)
-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2012年)
- 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15年)
- 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2011年)
-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2010年)
- 外交部发言人2001年10月30日答记者问(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西部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2009年)
- 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李克强(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