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淮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0年)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淮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
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淮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
淮南市是安徽省北部的重要中心城市,国家重要能源基地。《总体规划》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淮南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物流业、文化旅游产业,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逐步把淮南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198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决定(2012年)
- 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督查工作的通知(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2019年)
- 外交部发言人2001年4月10日答记者问(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
- 中央财政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
- 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