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4—2035年)》的批复(2024年)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4—2035年)〉的请示》(发改环资〔2024〕7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4—2035年)》(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中新合作平台优势,深化中新两国在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绿色服务、绿色基础设施、绿色金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打造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高附加值细分产业为重点、以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特征的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中新天津生态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到2035年使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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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200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的协定》的决定(1999年)
-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23年)
- 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2011年)
-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2010年)
- 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浙江省湖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4年)
- 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2001年)
- 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公告2011年第5号(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