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开工作规则(2015年)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推进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开和共享,加强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信息公开,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或监督检查结果。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是指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法规授权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或具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的部门依法认定,从业单位或人员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等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信息公开工作应遵循分级负责、客观公正、依法公开、信息共享的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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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在广东地区载运海关监管货物的境内汽车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2001年)
- 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有关问题的规定(2013年)
- 气象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1年)
-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2017年)
- 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
-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2013年)
-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