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机电产品《配额产品目录》和《特定产品目录》(2000年)
关于印发2000年机电产品
《配额产品目录》和《特定产品目录》的通知
外经贸机电发第48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外经贸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广东海关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令1993年第1号),现将2000年机电产品《配额产品目录》和《特定产品目录》印发你们,自2000年2月15日起施行。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关于印发1999年机电产品〈配额产品目录〉和〈特定产品目录〉的通知》(〔1999〕外经贸机电发第54号)同时废止。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海关总署
二〇〇〇年一月三十一日
- 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2008年)
-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1年)
- 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2013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2013年)
- 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2009年)
- 烈士安葬办法(2013年)
-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1999年)
- 国务院关于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江西赣江新区的批复(2016年)